规范生产经营等方面加强对农民合作管理扶持

时间:2023-04-07 12:54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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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蕲春县自批准为农业乡村部第三批全国农民协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注重,增强组织指导,强化工作举措,着重在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效劳才能上做文章、下功夫,整县推进工作不时深化展开。

  

  一是增强辅导员队伍建立。为进步工作质效,提升效劳质量,聘任了14名新型农业运营主体(主要是协作社、家庭农场)担任人为首批乡镇辅导员。

  

  二是构建效劳体系。树立“县—乡镇—村(协作社)”三级效劳体系,从政策支持、技术指导效劳、标准消费运营等方面增强对农民协作社的管理扶持。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经过多种信息媒体,依托全县协作社效劳体系,鼎力宣传“农油联络降本钱,三优一免保春耕”、楚天贷款“码”上融资、新型农业运营主体贷款贴息等活动和政策,为助农、扶农开拓新阵地。